初阶版
甭管员工表现怎样,绩效考评一律给D(配合措施:劳动合同中约定,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打D,则解除劳动合同,没有补偿金。)
3月底主管找我谈绩效,说他跟代理主管聊过了,这次准备给我评D绩效,因为我现在不适合在这里继续工作了。当时我很懵,因为我和代理主管每天吃饭的时候都在讨论项目的开发方向,很多重要的功能也都是我俩加班讨论确定的,重要功能他也都交给我做,组内的业绩排名也基本是他第一我第二。
诱逼员工主动申请离职,威胁“拿补偿金不利于以后找工作”。比如“你的下家做背景调查时我们会说你坏话”,又如“在离职证明上写不利于员工的离职原因”。
我不愿发申请,主管和HR就轮番找我谈话逼我,并且变相威胁说拿N+1的话会对我非常不利,句句都是以“怕影响我找下一份工作”的角度劝我不要拿N+1。
如果员工识破了这个阴谋,拒绝签离职申请,就撤掉员工工位,收回电脑,解除门禁权限,从打卡机里删掉员工,让他打不了卡、上不了工、甚至进不了公司;(某福报公司用过这一招)
骗员工说,特批你从明天开始不用来公司打卡了,方便后续以“旷工”理由辞退;
诱逼员工请年假,不请就给员工算旷工(此处存疑:这他妈是什么鬼操作?法务表示,无法律依据啊)
如果战况进入拉锯战,则发动扯皮攻击。往员工身上泼脏水,让他背锅,让他委屈,让他心累,让他绝望,陷入跳进黄河洗不清的境地,则有望一举击溃其心理防线,精疲力竭之下签字。
被我反驳后主管又强行挑刺说我有一个bug,我反驳说这个bug是接口bug,不是我的bug,而且影响很小。结果主管说所有的问题都是策划的问题,问我同意吗。真心觉得自己患病后还那么卖力地工作没有一点意义。
安排不明身份人员在员工工位附近往来监视,给对方制造心理压力。人在重压之下就会有漏洞,趁机收集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证据。
进阶版
打电话、寄信件给员工家人,让家人知道员工摊上事儿了,丢了工作了,给员工制造更大心理压力。(良心警告:心不狠不要用这招。中国人的信仰是家庭,擅用家人威胁别人,有可能引发匹夫之怒,血溅五步,让自己家宅不宁、日夜难安。)
“如果你觉得现在收不方便,那我们寄回你老家,让你家人帮你收也可以的。”我想如果他们也有父母的话,应该也会知道父母年龄大了受不了刺激。
于是HR给我母亲打电话,说我生了这个病就没法继续在这工作了。HR说让我母亲劝我,否则他们也不愿意看到保安来清退我。第二天一早,又有工作人员来敲门,拿着电话说有关部门人员要找我母亲,问我母亲我的情绪怎么样,跟我母亲说我现在还没离职,让看好我不要做出什么事来。我母亲怕出事,于是劝我说要不主动签字算了。
骚扰员工,让他难以安宁,心力交瘁。这招对付生病、怀孕或在哺乳期的员工特别有效。
结果HR说“收个稿件你觉得会影响你养病?”
主管回复说必须接听HR电话才能继续休病假。
修改员工考勤记录,无中生有制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。
结果7月底,我上系统看了一眼,发现自己竟平白多出了4次早退记录。5月10号是我请病假前在公司的最后一天,可以看到,当时还没有早退记录。而5月10号开始我一直在休病假。所以这4次早退记录到底是从医院早退,还是从家里早退?
高阶版
收集员工的QQ签名、朋友圈动态,如果出现“此去泉台招旧部,旌旗十万斩阎罗”之类诗词,就向有关部门举报员工有反动和自杀倾向。(某电脑生产商在应对顾客质量维权时用过类似手段,让顾客坐牢数年,成功化解危机)
如果纠纷被捅到董事局等高层处,事态有恶化可能,则建议把员工交给法务和专业人员,建议员工接受由公司免费提供的心理咨询,或建议员工去指定医疗机构检查,方便收集对公司有利的证据。
后续版
即使公司在仲裁中失败,也通过不断上诉拖延执行。(此处为引用当事人引用的HR表述关于「一裁终局」的表述删除,关于劳动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详细条文见评论区置顶的知友表述)
于是接下来HR找我谈话时,换了更隐晦的威胁方式。跟我说仲裁就算我赢了,公司也会通过不断上诉拖我两年时间,我耗不起的。
如果事态有曝光到媒体、彻底失控的可能性,则同意法定补偿金额,但分12个月发放,因为12个月正好是员工劳动维权的有效期。
不过他们承诺如果同意签字,可以给到高于N+1的金额。关键是要拿这笔钱是有附加条件的,要分12个月拿。这意味着不仅要放弃后续一切的法律途径维权,而且变得没有保障。
补偿金和工资拖延发放,让员工往来奔波,求告无门,疲于维权。
在公司后来给出的单方解除通知书上,明确写着N+1和应发的工资会在9月9日前发放。然而9月9日我没有收到一分钱。最后N+1还是我去申请劳动仲裁后才拿到的。(其他同事的大额赔偿金也有被公司一直拖着不给,去申请了仲裁公司才给的。)
不配合员工办理失业金。不但让他失业,还让他失业金也领不到。
离职证明公司也拖了一个半月不给我,即便我找劳动监察投诉,又跟HR说等着离职证明要领失业金,HR还是跟我说他们要考虑给不给我。
之后好不容易拿到离职证明去办理失业登记,又被工作人员告知公司开的证明不合规,于是我又联系HR说明了马上就要过了失业金办理期限,让帮忙盖公司公章。
结果HR回复我说她请示过了,因为我和公司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存在争议,所以不能给我盖公章。言外之意就是我要放弃劳动仲裁,他们才肯给我盖章。
不提供工资条,或仅提供一个数额,失去证据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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